知识
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多长?
社会生活种我们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对于商务人士来说合同更是家常便饭,不管是工作还是辞工还是一些其他的合作,我们都需要签订一些合同协议,合同虽然只是纸质的一些文字,但它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后续出现问题的话也有凭证可以处理解决,但其中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问题。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而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属于请求权,二者在性质上不同,因此,在权利行使的期限规定上也应有所不同。一般认为,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形成权则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对请求权时效的规定相对较多,而对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则没有规定,合同法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间同样也没有强制规定,而是依靠当事人约定,或者由当事人经过催告来确定。这种规定虽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对于催告后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以及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时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当如何确定,在法律层面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这一规定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进行了补充,即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必须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解除,超过一年解除权即告消灭。
一、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一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解除权发生之日”。一种观点认为,“解除权发生之日”是指一方发生根本违约行为之时。这主要认为,催告并非行使解除权的必要前置程序,只要相对方发生了根本违约行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己经满足,一年之内不行使解除权即为失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解除权发生之日”自催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这种观点认为,解除权要的生就必须先经过催告程序,否则,就不能说解除权已经产生。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自履行法定的催告义务期间届满之时成立,故“解除权发生之日”也为自催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应以合同解除事由发生之日作为解除权产生之日,即以前一种意见更为正确。主要理由在于:
靠前,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并不一定就等于解除权生效。即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等。但此时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还不能当然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是还要经过通知对方等程序,刁一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通知以及催告违约方继续履行等,实际上可以说是解除权发生效力的条件,也可以说是解除权产生与解除权生效之间的桥梁。因此,第二种观点实际上就是将二者混为一谈了。如果按照第二种观点,合同解除权只有在发生效力以后才产生,而解除权生效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关系消灭,一旦合同消灭,就是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涉及到请求权的问题,而请求权是不适用考虑除斥期间的。
第二,为合同解除权设定除斥期间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督促解除权人及时表明是否行使解除权的态度,从而使合同双方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关系确定下来,即要么解除合同,要么使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以第二种观点的看法为准,则解除权人在明知存在解除事由后,只要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者催告对方急需履行,就可以使自己的权利永远不会消灭,而将对方始终置于不稳定状态之中,也使除斥期间的设置丧失其意义。
第三,以第二种观点的看法为准,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解除权人自相对方迟延履行2年以后,合同履行请求权已经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强制力时,才催告相对方继续履行,并待催告履行期过后要求解除合同的。违约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可以不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履行合同义务,而守约方竟可以以解除合同的方式,要求其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以至于在实际上使诉讼时效制度也失去作用的后果。反之,如果以出现产生解除权事由时作为解除权产生的起算点,则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而履行或者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除斥期间永远也不会超过诉讼时效,二者之间也不会产生矛盾。因此,即使退一步,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看,也以靠前种观点更为合理。
二、一年除斥期间与相对方催告后三个月除斥期间的冲突与协调
有些观点认为,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是有条件的除斥期间,并不是解除权消灭的绝对期间。即如相对方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1年内催告,如在第n个月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向后再推3个月,成为14个月。
笔者认为,这种“有条件的除斥期间”的看法值得商榷。实际上,一年的除斥期间不会、也不应该因为相对方催告后三个月除斥期间的起算而有所改变,而是应该继续计算。首先,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它的期限是不能变更的,即使存在不可抗力也同样如此。不存在既是除斥期间又允许延长的可能。其次,这两种除斥期间在计算上各自独立,不存在互相影响关系。
即这两种除斥期间的限制,实际上是对解除权人的双重限制:一方面,解除权人的解除权会因相对方催告后经三个月期间不行使而消灭;另一方面,即使没有相对方的催告,他的解除权也会因为一年除斥期间的经过而消灭。这两个限制中的任何一个发生作用,就足以使解除权人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对于上文所述的情况来说,即使在第十一个月开始起算三个月的除斥期间,则在一个月后,解除权也会因一年的除斥期间己经完成而消灭。
合同的作用不用过多的进行阐述,不管是国内国外都会有签订合同的习惯,所以平时生活种我们一定要注意好合同问题,否则受到什么损失的话会比较不容易处理。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方面的问题相信解决起来并不会困难,我们只要能够理解这些定义,不违反相关的规定,自然就不会受到损失。
-
上一篇
高质量音乐推荐
高质量音乐推荐:春天的故事:该曲表达方式通俗,充斥着生活元素,清新切合而又充斥着情深,描写了人民对中国改革开放拥护与对小平同志的尊崇,才是真正的百姓心声。该曲是一首感人肺腑的歌曲,记下了深圳甚至整个祖国的变化。 高质量音乐推荐 1.我的祖国: 是所有作曲家都难以忘记的题材。一个国家最深层次的精神文化底蕴也只有它自己的子女才可能谱写。将中国的土地、文化艺术、历史和中国人的精神骨气都浓缩在这其中。...
-
下一篇
进口车关税税率是多少,消费税税率又是怎么样的?
一、关税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二、进口车关税税率 进口汽车的关税税率为25%。 三、消费税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相关阅读
-
广东gdp是多少
广东gdp是12.91万亿。根据查看相关信息,2022年中国广东省gdp为12.91万亿。广东省,简称粤。由于古地名广信之东,故称广东。在南岭南端,南海之滨,与香港、澳门、广西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交界,与海南省相邻,总土地面积17.98万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0月,广东辖区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市、34个县、3个自治县。省会广州市。2022年底,广东居住人口12656...
2026-10-03 28 -
重大责任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靠前百三十四条,发生严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遵守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强迫职工冒险,对犯罪人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到七年***。 迫使他人违反规定,造成严重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10-03 21 -
沪铜指数可以交易吗
沪铜指数可以交易。沪铜主力是沪铜期货的主力合约,进行沪铜期货交易打开行情软件,看着满屏的期货合约,其实不同行情软件上显示的主力、加权、连续、指数合约。 沪铜指数可以交易吗 沪铜期货交易白天晚上都可以。沪铜期货的具体交易时间为上午9:00至10:15,上午10:30至11:30;沪铜期货下午交易时间为下午13:30-15:00;并且沪铜期货晚间的交易时间为21:00至次日1:00。温馨提示...
2026-10-03 21 -
公司员工赔偿金如何计算?
员工还有公司都希望自己的利益不会被损害,并且国家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生合同***的,可以依法用合同向法院***,为自己维权。那么员工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员工赔偿金如何计算 1、公司的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5个月补偿。 2、如果违反辞退的两倍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6-10-03 24 -
国管公积金120万要余额多少
要获得120万贷款,首先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必须是第一套自住房。2、第一套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的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20万元。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住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即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也可以借120万元。 国管公积金120万要余额多少 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最高贷款120万元。 1、持续缴存期限在12月以上,异地或国管可合并计算...
2026-10-03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