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出口区管理处及分处业务管理规则
第1条 本规则依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订之。 第2条 本规则规定事项,由加工出口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各加工出口区分处(以下简称分处),及依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之单位执行之。 第3条 区内事业之设立、合并、增资、减资、撤资及变更***计画,应检具申请书,向所在区管理处或分处提出申请。 前项申请书之格式及应送份数,由管理处定之。 第4条 区内事业设立、合并、增资...
2025-11-03 1
热门搜索排行
第1条 本规则依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订之。 第2条 本规则规定事项,由加工出口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各加工出口区分处(以下简称分处),及依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之单位执行之。 第3条 区内事业之设立、合并、增资、减资、撤资及变更***计画,应检具申请书,向所在区管理处或分处提出申请。 前项申请书之格式及应送份数,由管理处定之。 第4条 区内事业设立、合并、增资...
2025-11-0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