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5-11-04 15